筑龙牵手行业专家,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科研新模式-ag亚洲国际厅
摘要:创新“行业协会搭台、企业资助、专家研究”的社会科学研究新模式,体现了民营企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行业协会搭台、企业资助、专家研究”的社会科学研究新模式,体现了民营企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保障了研究成果摆脱部门视野局限和利益羁绊的限制,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公正。
2018年10月30日,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筑龙”)提供经费支持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规范系统的构建》(以下简称“系统构建课题”),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通过课题成果鉴定。
为课题提供经费支持的北京筑龙总经理孙建文接受《中国招标》周刊专访时表示:“我们创新‘行业协会搭台、企业资助、专家研究’的社会科学研究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正,力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研究院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惑,如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缺少相关上位法的支撑,交易监管方面存在着“九龙治水”的困惑、《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二法部分冲突等问题…… 】
孙建文介绍,北京筑龙从2004年至今14年来,致力于实现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以及企业招标采购领域全流程电子化,研发并运维了以云南省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为代表的10个省40多个市(州)180多个县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招商局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为代表的10多个央企、国企招标采购平台。
由于长期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和企业招标采购一线研发运维相关平台与各交易主体及相关监督、监管部门有着深度接触,尤其近几年来国家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政策的不断落地,北京筑龙深感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惑,如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缺少相关的上位法支撑、交易监管方面存在“九龙治水”的困惑、《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二法部分冲突的等问题。
2016年初,一些专家学者提出希望在中国物流和采购联合会公共分会指导下和北京筑龙自愿联合组建一个研究机构,以此为纽带分专题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问题组织研究,课题内容专家自选、专家队伍自由组合,包括不同院校、法律、管理、经济等不同领域自愿参加,经费由北京筑龙全额资助。本着企业对行业、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北京筑龙和专家学者一拍即合,决定成立北京筑龙公共资源交易研究院。
研究院的使命与作为
【研究院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资源,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建言献策,以营造良好的创新制度环境,开展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的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与服务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
孙建文认为,在以往传统软课题研究中,一般都是政府部门提出课题,再通过招标确定研究单位并划拨经费、组织验收。但是,延续部门授权立法思路的这种组织架构,一是难以摆脱部门视野局限和利益羁绊,从而影响研究结果的周延性;二是研究人员专业背景相对单一,难以实现大跨度的专业跨界交流,影响创新发展。
北京筑龙公共资源交易研究院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资源,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建言献策,以营造良好的创新制度环境,开展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的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与服务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研究院通过提供行业公共理论、公共技术、公共信息支撑、培育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北京筑龙的产业核心竞争力与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
研究院除了“课题”外,还研发北京筑龙在招标采购领域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如大数据产品,经过两年的努力,已经应用到公共资源交易与企业招标采购的诸多项目中,不仅获得用户的广泛好评,2018年还获得了中国软件协会评选的“2018年度推广优秀软件产品”。
系统构建课题成果和主要内容
【课题组从公共资源的行政配置和市场配置入手,重点研究市场配置的有关法律问题。采纳 “公共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资产资源、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的核心观点,主要以自然资源和资产资源为课题研究的对象领域。】
系统构建课题由三个编目组成:第一编,公共资源交易研究基础;第二编,公共资源交易法律综合管制研究;第三编,公共资源交易法律专业管制研究。
课题组专家解释,为避免论题过于宏大而导致论证发散,课题研究采取重点突破、兼顾系统的原则,在厘清公共资源概念的基础上,从公共资源的行政配置和市场配置入手,重点研究市场配置的有关法律问题。依据多数专家共识,课题组采纳了“公共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资产资源、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的核心观点,主要以自然资源和资产资源为课题研究的对象领域。
课题组强调,用系统论的理论指导课题研究是本课题的基本研究方法,从管理学的角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可以分为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系统;从法学角度,凡是属于市场配置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称之为横向法律关系;凡是需要经济管制的行政关系则均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探索构建综合管制体系
【课题组主要针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进行剖析,提出修改路径建议。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法》并拟定若干行业标准,从而构成综合管制体系。】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有公权和私权的两重法律属性,课题组提出并建立了这种交叉属性中的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的系统理论架构;提出法律关系的区分特点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应当正确处理的若干关系。
在立法主体上,系统构建课题分析了部门委托立法的弊病,依据权力制衡原则,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立法、执法、监督应当制衡,以相对制约、缓冲目前体制管理不利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发展因素的影响。
在交易活动和法律制度中,《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无疑处于核心地位。公权和私权关系处置不当是两法在法律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既然招标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的邀约、邀请、承诺属于意思表示,签订并履行合同属于法律行为;因此对于意思表示只要不违法即可,管制不应过严。
对于签订并履行涉及公共利益的合同,鉴于其事关国计民生,则应当严格管理。而国家在立法中恰恰颠倒了这类管制,体现在监督环节也是本末倒置,同时两法并存的现状也不适应于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
课题组主要针对两法进行剖析,并提出修改路径建议。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法》并拟定若干行业标准,从而构建综合管制体系。
为立法或完善管理提供借鉴
【课题组有针对性地梳理了有关国家和境外地区在公共资源政府配置、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土地使用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和模式等方面的经验,为政府有关部门立法或完善现行管理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献。】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湖泊、草地等。系统构建课题主要通过对土地和矿业交易过程的法律关系研究,对自然资源交易的法律系统进行研究;建议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自然资源基本法》并对基本法的框架和路径提出建议。
资产资源包括国有产权交易、存量资产交易、资产运行和储备等。系统构建课题重点对国有资产领域的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交易、储备等法律关系进行解析,分析现行法律之间的冲突,提出修改的建议;并建议通过制订《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等技术标准予以规制,在法律渊源上补充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途径和内容。
课题组有针对性地梳理了有关国家和境外地区在公共资源政府配置、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土地使用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和模式等方面的经验,为政府有关部门立法或完善现行管理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献。
课题的意义和价值
【系统构建课题研究为完善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规制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撑,为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调整提供了重要指引,为公共资源交易法律系统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孙建文称,系统构建课题报告近45万言。重点研究什么是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监管及其框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议,旨在完成法律框架的构建。
系统构建课题研究过程中引入行业外“纯”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期待“第三只眼睛”看行业,从而避免行业内专家学者的固有思维,真正意义上抓住行业法律法规的本质属性。
系统构建课题在收获课题成果的基础上,创造了针对社会热点“行业协会搭台、企业资助、专家研究”的社会科学研究新模式,最大限度体现成果公正,特别是在我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法并存的背景下,这一模式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系统构建课题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2017—2018年度重点研究课题,为完善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规制水平提供理论支撑,为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调整提供重要指引,为公共资源交易法律系统的构建奠定坚实基础。
系统构建课题筹备过程中,研究院专家2016年在武汉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论坛暨公共采购年会上,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的领导汇报了课题的准备情况,得到协会领导的高度评价。该课题被列入公共采购分会工作计划,并积极予以指导帮助。
课题组成员
本课题组长: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地质大学特聘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显冬;
副组长:中国地质大学孟磊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薛克鹏教授,山西财经大学郗伟明教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曹宇博士后;
课题组成员包括朱晋华;高哲、李强、贺子芸、刘纪泽、张楠、刘畅、王妍紫、王一格、冯秋月、潘淑英、刘垚君;朱茜、魏依洋、殷晓喆;李林、唐风、刘梦岑、杜达、王亦卓、鞠婷、费悦、徐晓琳、陈佩云、薛璟、王子晗、胡婧月等。
本课题策划、报告审定:原山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总工程师、北京建筑大学兼职教授、公共采购分会核心专家陈川生。(责编:杨金亮)
来源:北京筑龙
标签: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北京筑龙